今天下班後直奔台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送登公告的報紙,
沒想到又遇到相同的那位收訴狀的小姐坐櫃檯,
法院義工詢問我需要什麼服務,
我說我要送限定繼承登報的公告報紙,
義工告訴我請我去抽號碼牌,
結果我抽了號碼753號,抬頭看了一下燈號是752號,
兩個收訴狀的櫃檯,右邊那個櫃台兩位小姐正在忙著整理資料,
我就站在左邊這位小姐面前,抽號碼牌機也在她桌上抽的,
看她沒事在照鏡子,我心想她會按燈號吧~
於是我就站在她面前看著她,沒想到她大小姐竟然抬頭看了我一眼,
繼續照鏡子還拿起桌上的剪刀剪頭頂髮尾的分岔耶!
那個當下我真的是火冒三丈,本來想發飆了,
可是想著今天算的結果下午是口角日,
於是我忍著那口怨氣繼續站在她面前等她按燈,
她大小姐根本不鳥我繼續剪分岔,
無視於她眼前的我正雙眼冒火花瞪著她看,
法院義工看了苗頭不對,立刻走到我身旁請我到座位區坐下休息,
其實當下我很想拿出相機拍下她當時剪分岔的模樣,
可是我忍住了,因為我還想把這個法律流程走完,
於是我選擇她正對面的座位坐下等她按燈號,
那位大小姐讓我等了5分鐘有餘,等她剪完分岔後才按燈號,
然後我就走向櫃檯她的面前,她問我要辦什麼手續,
我把報紙拿出來放桌上,跟她說:[限定繼承送報紙公告];
然後我就坐下來盯著她直直看,她竟然不會不好意思耶!
大剌剌的拿出單子要我填寫,一副剛才啥事都沒發生過的怡然自得!
我填完單子後問她還要寫什麼嗎?她回我這樣就好了.
於是我就直接站起身離開,走到門口面帶微笑向兩位義工說了很大聲的謝謝~
我想連旁邊的法警都覺得我的舉動很怪異吧~

記得上次去補正資料時也是同一個櫃檯人員,
其實我的資料根本就是被他們搞丟的,
所有的資料我都有提供,並由諮詢台人員確認後,
才去抽號碼牌去繳費辦理限定繼承手續,
一個櫃台可以辦完的事情,硬是要我跑3個櫃台才能辦完,
結果我竟然之後又收到家事庭法官的公文,
要我補正資料,笑死人了!還好我當時多辦了許多份備份,
不然死亡證明書是能再重辦嗎?除戶謄本是能再去辦理第2次的嗎?
真搞不懂台灣的行政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都是這樣的理所當然嗎?
要洽公民眾們等你照完鏡子剪完分岔後才能辦理訴狀手續?
行政流程搞丟民眾的資料,還要民眾自行解決補正所需資料,
不然就別想走完你要的行政流程,搞什麼東西啊?!
雖然我家也有個公務人員,但是他20多年來都競競業業的尊重他的工作,
每年的考績都是甲等,每年都可以拿到公費出國旅遊的資格,
寧可搞壞自己的身體也要換到甲等考績拿獎牌,
真搞不懂這位法院收訴狀的櫃檯人員腦袋裡到底是在想什麼啊?
未免也混太大了吧?!真的是讓人氣死耶!
不要再讓我去新店簡易庭看到相同的狀況,
不然我一定會準備好相機拍照存證,
檢舉你這位鬼混摸魚摸到大白鯊的公務人員!!!
馬總統說要淘汰不適任的公務人員資格,
什麼時候才要上路啊?喵的咧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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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熊子 くま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