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愛,永遠不會消失/張惠妹   MV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0lQK3hgBIw


這是阿妹早期的歌曲,
卻是目前我心裡的寫照,
剛剛看了「新聞哇哇哇」的節目,
今天的主題是長期照顧親人的照顧者的社會議題,
內容有許多,關於有照顧者親身訴說,
她10年來照顧母親的心路歷程,
照顧者照顧母親的過程,
以及被其他兄弟姊妹與親友嫌棄照顧不周,
這讓照顧者在獨立照顧親人的壓力之下,
還要承受親友間的責難,
而且華人的觀念實在很糟糕,
精神科醫師就說到在台灣的普遍現象,
照顧者通常九成是女性,
被照顧者就是病患,不一定是照顧者的血親,
有時是媳婦照顧公婆,
而且台灣社會福利非常差,
當照顧者全天24HR守候照顧的同時,
似乎有許多人有所謂的免於照顧承擔責任的豁免權,
比如:有夫家要照顧、有小孩要照顧、有工作要上班.....諸多此類的豁免權,
可是家中的照顧者如果沒有以上所謂的豁免權,
似乎就只能默默承受扛下這重責大任,
沒有要求其他人分擔的權力,
就如同精神科醫師所謂的:
「沒有婚姻小孩的敗犬女王,就必須負擔這一切」。
這讓我感同身受,因為這就像是我和我娘的寫照!
從我爹生病以來,一直都是我和我娘在照顧我爹,
因為我哥哥的公務人員身分,
讓我沒有資格去向社會局申請一些補助方案,
可是除了我哥哥有定期給我娘生活費用,
以及時常來家裡吃晚餐看看我爹後再去上班,
除此之外似乎沒有其他的,我姊更別提了,
我爹生病之後,她只有給我娘1萬元台幣後就擺脫一切,
就如同精神科醫師所說的得到免負擔豁免權,
因為她有小孩要照顧,所以這1萬元是她的極限,
甚至在我爹離開人世尚未過頭七時,
就吵著要我將我爹娘向她所借的家用要一次還清,
到底花了多少錢,我根本就不清楚,
我只知道,我賣了房子、租了一樓、
和公司協調每個月4天假期,都是帶我爹上榮總看醫生的日子,
這一年來,我和男友間的感情越來越淡,
可是我認為爹只有一個,我不想有遺憾,
所以每天上下班後就回到租屋處照顧他,幫我娘分擔一些壓力,
今天看了這個節目後才知道,
原來我是弱勢族群,被家人推向更弱勢的深淵裡而不自知,
原來家中有親人生病需要照顧者時,
就是比兄弟姊妹誰的心最狠的時候了。
心最軟的那一個就是弱勢,也是被吃定的那個,
雖然我並不後悔用盡一切力量花光積蓄,
也不後悔因此而讓我的男友對我感到怨懟,
至少我對得起我自己,對得起我爹娘,
我相信我爹在天之靈,他會知道我是個孝順的孩子,
而不是那個對他不聞不問的歹子。

現在我只希望我娘能早日找到生活的重心,
重新站起來,重新過生活,
把她自己的身體養好,快樂點,這樣就夠了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熊子 くま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